為了要開無聊的會,所以帶了令我愉快的書去看。

 

 

其中有一段是如此的。

 

 

 

 

 

 

「男女間的事,不是人之常情嗎?竟、竟然……

 

 

「大人說的沒錯。女人憎恨不再愛自己的男人,也是人之常情啊。」

 

 

「什、什麼?!」

 

 

「兩個月、三個月過後,可能又會發生這種症狀。到時候,只要再叫吾人來,吾人將跟今天一樣,為大人除妖物。」

 

 

「道、道滿……」治信以求救眼神望著道滿。

 

 

「男人逃離女人是男人的自由,女人憎恨男人也是女人的自由—既然都是雙方的自由,吾人也沒法解決了……

 

 

 

 

 

 

我沒想到必須這麼快就用上這段話。

 

 

 

 

誠然,既然是男女雙方的自由,是不宜干涉,而且也無法干涉的。干涉你做什麼的我,是多事了……然而,你曾經問我,為何僅僅對A表現不屑而不是玩雙面手法的B,當時我的回答是:「B本來就是這樣的,在我心中已經沒有向下的餘地了;而A,卻是一步步讓我看到他的真面目。」

 

 

對我來說,A就像是蛞蝓一樣。

 

 

一開始見到拖行的白色黏液並沒有這麼噁心,不過慢慢地,追尋著他那黏膩濕滑的痕跡,終於見到他那卑劣狡猾的本性時,不瞞你說,真是格外令人想吐。當然,你對蛞蝓這種生物表現出的同情、為他著想的種種行徑,實在讓我難以置信,但正如前面所言,男女雙方的自由是難以干涉的,在此我也保證絕對不會再對你再提出任何建議,只不過,我想我也有不想聽到跟蛞蝓任何一切有關事物的自由,所以,日後,只要我還活在這個世界上,請你不要在我面前提到有關蛞蝓的任何一件事,無論是批評也好,讚美也好。(如果他還有值得讚美的地方)

 

 

請依照大學時代我不想聽到小姐的那種標準,就可以。

 

 

 


 

 

 

(對了,我所指的同情並非指第二次,而是指第一次,我想當時你有很多選擇......再說,沒有第一次何來第二次?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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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ong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