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母親大人上來與我同住之後

我過著好健康的生活

 

 

作息正常自不待言

上網的時間也少了

(因為要把電腦貢獻出來供吾母唱歌跳舞)

還要陪母親大人去爬山

(因為怕吾母無處可去所以要慢慢開發景點)

日日有熱菜熱飯可以吃

看來體重計上的數字逐日攀升也可預期

重點是

許多台語歌

我將來可能都會耳熟能詳

下次去KTV

可能可以一舉奪走「最佳台語女歌手」的殊榮

而且還可以一邊唱一邊跳搭配的土風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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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lor Swift - Our Song

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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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軟硬兼施之下

我媽總算要上來跟我一起住了

往後

就有熱菜熱飯可以吃吧

(鄭先生說妳不要凡事就想到吃刻以嗎?!

  

  

星期三那天大發飆

就是發飆到星期四同樣的事發生後

本班的資優生馬上摀住耳朵從我身邊逃開因為她預計我又要狂吼了

可知星期三那次發飆有多可怕

其實後來想想也是小事啦

就是千交代萬交代的東西沒有收齊和交代他們要馬上出來排隊但他們沒有

我就覺得他們很不會為他人著想

所以超級抓狂大罵他們一頓

結果下午倦極他們去上科任課時我就趴在桌上休息一會兒

下課時他們回來就一進門就提醒後來的小朋友說「噓~老師在睡覺喔~」

(唉,說這句話其實沒用啊!他們回教室我當然就醒了啊~比鬧鐘還好用啊!!)

聽到這話覺得總還是可調教的一群

不用對他們那麼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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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先生抱著我

咬了我的手臂一口

然後說......

 

 

「幫妳蓋一個CAS優良冷凍肉品標誌~~」

 

 

正當我氣得眼睛都瞪大的時候

鄭先生又甜蜜蜜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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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近在看的韓劇

 

 

近來發覺自己看的日韓劇的比例已經漸趨於1:1

可知韓劇漸漸地擄獲了我的心

韓劇有某種類型的其實也蠻老梗的

就是「主角們克服種種逆境,最終成為優秀的○○○」的故事

此種老梗不但情節熱血而且劇情更是扯上加扯

世界上所有的衰尾事都會掉到男女主角身上然後又奇蹟地被克服

從之前的大長金到黃真伊到現在的濟眾院我都歸為這一類

不過除了通常會稍微地拖戲之外

整體來說我還是覺得很好看

而且整部戲就是在催眠韓國人擁有驕傲的民族自信

洗腦洗得很嚴重

難怪韓國人越來越可怕惹(我指的是那種好的可怕喔)

 

 

話說回來

台劇的話我就只能無情的攻訐它吧

可能本地家庭還是熱衷於天下父母心還是夜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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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鄭先生打完球和吳小儐一起回到家就大叫:「喜事啊喜事~猜一猜??」

我(冷靜):「誰要結婚了嗎??」

鄭先生:「我只能說我們的進度被某人的大躍進超前惹!!!」

我(冷靜):「.......所以是誰懷孕了??......」

(心想:是不是Joan??......那太恭喜了!!)

想不到鄭先生的回答居然是:「M君的女朋友。」

 

 

(以下是歷時五秒的我的瘋狂尖叫)

 

 

M君和他女友交往不到一年吧?!!!!

而且喔而且M君之前一直都保持單身耶!!

這進展也太神速了!!

 

 

後來我私下跟鄭先生說:「我覺得M君真的是讓我太失望了!!像這樣的事為什麼都不防備呢??......不懂得保護女生的男生最差勁了!!!」

鄭先生說:「M君說他有啊!!」

我:「......那他跟你們提這件事的意思是??......」

鄭先生說:「根據我和O君喝酒後得到的結論就是:"三十歲的老妖精"太強了擋都擋不住啊!!注意:是老、妖、喔!!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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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很愛吃豆類

偶爾炒個培根四季豆或煮個乾豆排骨湯已經算是強迫自己不要挑食

結果昨日去菜攤看到紫色的肉豆

(應該是吧??其實我對豆子它們一家都不太熟......)

我居然一時腦波弱就買了

紫色的肉豆外殼是淡紫綠色但裡面是綠的

所以必須以不拋棄外殼的方式來料理

↑欺騙自己這樣比較健康還高纖維但其實是不願意拋棄美美的紫色外殼啊

但外殼很厚到底要怎麼讓它入味現在還在思考中

想想我真是自尋煩惱的一個人

早知道不要那麼外貌協會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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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最近只要看到紫色的食物就會無法克制地買下去

比如

茄子←茄子的紫色要是在烹調過程中可以留下來整道菜就會很漂亮

紫色洋蔥←作起涼拌超賞心悅目辛辣味會比一般洋蔥少

紫色地瓜←市面上比較少見但拿來煮飯或料理很棒,整鍋都會染成淡淡的紫色

紫色蘿蔔←切開來裡面是白色作涼拌時紫白雙色美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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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就是我覺得動新聞精益求精

結尾動畫作得好精緻喔

它賦予了花博舞另一種新走向耶

動作和音樂不太合拍但不知為何超搭的啊

夭壽 花博空心菜貴39倍

 

 

第二就是我昨天看這篇文章邊笑個不停

「但是這次她又遇到了忠心耿耿的骨鯁之臣狄仁杰的阻撓」那一段超歷歷在目的

看到「武則天和顏悅色地說:“你講的是金玉良言,今后我一定會有所收斂的!”」這一句我大笑

可能是稗官野史一則

要不覺得武則天這人真的太妙惹

明明心裡又不是這麼想(老娘就是要找帥哥上床啦!!!)

但為了要讓耿直的屬下有台階下連「金玉良言」這種話都搬出來了

轉述給鄭先生聽時他卻覺得「還好」

明明這情境就既微妙又觸咪啊

(還是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段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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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應該略微提過我家對門鄰居小孩很鬼哭神號這件事

話說

今天我要開門回家時

剛好瞄到鄰居帶了鬼哭神號小孩要出門(←因為沒在哭所以看起來很正常)

而通常我開門時我家貓桃桃也會衝到梯廳晃蕩一下

所以鬼哭神號小孩第一次跟我家貓桃桃來個正面相遇

此時

鬼哭神號小孩倒退了數步

(我會知道是因為他媽問他為什麼要倒退......不是上班時間我根本不會正眼看小孩)

然後就聽見鬼哭神號小孩用軟軟的童音說:

 

 

「媽媽妳看~好漂亮好可愛~的貓咪喔!!」

 

 

我只能說......

 

 

小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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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篇文章

我明白作者寫那篇文章諷喻的深意

但不明白多數人為什麼還有「紅顏禍水」這種雙重標準的觀念

首先

以過去那種男人為主的歷史中要看到女性掌權

必要的條件就是這個女性要有超越常人的野心、欲望和才智

翻成白話的意思就是要狠

要有權謀

話說

狠和權謀有什麼不好??

男性心狠就是一代名君沙場名將(大家可稱讚得很)

女性心狠就是千古妖孽紅顏禍水??

(只要是掌權女性大概無一例外會被描述成床上功夫很好的蕩婦所以老公才會乖乖聽話......可能是事實......畢竟是少數那個時代她們可以運用的權術之一,不好好利用怎麼行?!!)

男性後宮三千理所當然

女性就是性慾過人面首三千

還真是他媽的雙重標準耶

 

 

就我來看那些少數在歷史上留下姓名的掌權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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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台北市的福利向來比較好

但......這也未免太超過了

誰要跳那種醜舞啊?!!

 

 

北市府 強銷花博 爆民怨

歌也超難聽的(網路上還有惡毒改編版喔)

 

 

說到這我又想到花博的全名應該是「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

但不知道為什麼

最近感覺北市府拼命推銷的對象都是台灣人

那這樣就乾脆把國際兩個字去掉不是更乾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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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件幼童性侵案判決捲起的司法風暴,延燒三周仍未停息,其中雖有訊息傳遞被簡化的因素,但主因皆與立法的疏漏有關,其來有自,並非全是一般人不懂法律所生惡言。司法界應該虛心以對,修補司法所受的傷。

幼童性侵案輕判,會在短短幾天即引起近卅萬網友關注、藝人連署,是因為這無需什麼「法律專業」,大人們都了解性侵是怎麼回事,為人父母者更擔心自己的孩子可能成為案件輕判影響下的受害者,惶恐難安;因此,當這類判決的罪與罰遠離一般人的理解、情感時,眾人對司法的憤怒與輕蔑,可想而知。

大眾的憤怒,緣自當三歲、六歲幼童受到性侵,法官卻是以「沒有違反被害幼童意願」輕判。這麼小的孩子,那裡懂性,有什麼能力表達「意願」?許多人質疑這些法官,豈非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匠?

法官會在「有無違反意願」上著墨,起因於條文的規定。由於八十八年刑法修正的意旨不夠明確,條文排序、要件不夠嚴謹,法官在用法時產生兩種不同思維,埋下今日爭議的種子。

第一種思維的法官,認為現行第二二七條第一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以下男女性交罪」,刑度和一般的強制性交罪一樣重,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已屬對沒有同意性交能力的稚齡男女的特別保護;因而,除非加害人使用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意願的強制方法,才會觸犯七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也因是特別加重的處罰,這一派法官對「違反意願」的解釋十分嚴格,幾乎要到強暴的程度。

第二說的法官則站在完全不同的基點上。他們認為,二二七條第一項,指的是經未滿十四歲以下被害人同意,而與之性交的處罰;除此以外的犯行,就會落在加重強制性交罪去考量。這派法官對強暴、脅迫、違反意願的認定比較寬鬆,會斟酌被害人的年齡,如三歲幼童,就可能解釋為「沒有表達意願的能力」。

兩種思維對法的適用有不同的解釋,判決方向迥然不同。再加上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的認定,竟然比附在大人強制性交的要件上,連大人「要不要」的意願都很難解釋清楚了,孩子性侵案要怎麼援用?難怪有孩子要為證明性侵違反其意願而吃盡苦頭,也難怪法官會惹起社會之怒。

然而,縱使法有不周,審判界仍難辭輕忽問題,遠離被害人之咎。妨害性自主的相關修法已然十一年,兩種思維的判決仍各自存在,美其名是審判獨立,事實上被害人、被告都要各賭運氣,看會碰到採取那種見解的法官。

審判獨立,究其本質,是希望法官不要受到外界干擾,本於專業和良知判決;但可不是放任法官各自一把號。法官若易地而處,站在審判台下看訴訟,可以忍受同一類案件,卻因審判者的不同見解而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判嗎?

為什麼十一年了,連一般民眾都可一眼看穿審認幼童意願的荒謬性,審判界卻無法統一見解或釋出應該修法的訊息,只能在法條文義、意願事實裡徘徊打轉?所幸最高法院已體察民意下作出決議,如果更早些,豈不能讓少點人受苦?此外,量刑也是一個大問題。對未滿十四歲以下男女性交,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與七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有部分重疊,但實務量刑多從最輕刑起算,六歲女童被性侵,被告只判三年二個月徒刑正是典型例證,五年以上的刑度幾成裝飾品。而量刑偏低,審判機關心知肚明,卻視為理所當然,六歲女童案爆發時,法官普遍反應「只是量刑問題」,彷彿適用法條無誤,就沒有可責性。殊不知量刑代表法官對被告犯案惡性的評價,量刑太低,形同另一種審判不公。

審判在處理人間的是非,審判者眼裡、心中不能只有卷宗和法條,一定要回到人的世界來看案件;如此,審判獨立才不會成為法官自以為是的孤傲表現。這次性侵判決的風暴,雖然「公審法官」不宜鼓勵,但也提醒法官,主持公平正義的司法人不能托大,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

 

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8403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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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畢竟他們也有作對事的時候

連這種事都敢包庇敢推託的人還能算得上是教育人員嗎?!

 

 

狼師性侵學生判19年半.... 滅證校長胡淑娟遭轉任老師

等了三年才聽胡志強一句抱歉 家長火大 胡志強聲音沙啞''聽我講'' 家長氣到發抖

 

 

說真的

轉任老師不過就是退休金少了點吧??(還是根本沒少??)

而且重點是「轉任教育處當借調老師」

諸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就是可以每日吹冷氣做點簡單的文書工作快快樂樂到退休呢

才不是真的回到基層被其他老師或其他家長圍攻好嘛 

而且這還是媒體炒作一陣譁然之後才做出的決定

本來還要這位校長轉任他校和當「督學」的呢

他媽的這種校長最好有資格當督學啦!!!!!!

 

 

你們想要胡淑娟來教學生什麼?是要她來教學生如何關說、施壓、瀆職、縱容、扯謊、包庇、作弊、串供、滅證、妨害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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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和我媽講家中的事

由於我媽是個腦中裝滿水泥的人

所以我就要諄諄善誘(是嗎??)她珍惜自己的人生

都已經心情這麼不好了

趕快跟我爸離婚方為王道

因為人只有越老越難相處

而很少有越來越好相處的

這件事我從國中講到現在了

從小我就跟她保證自己絕對不會覺得在破碎的家庭裡很自憐之類的

(要是父母真的離婚還可能會立馬買串鞭炮來放)

實在不需要守著一個「完整的家」這空殼

因為內部都空了

爛了

徒留幾堵破爛紙壁在風中飄來飄去豈不是更顯淒涼??

 

 

我媽就是不離啊(看她的腦筋有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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