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們後來就在講這件事,其實是離題了,真正該表達的立場並不是已婚和單身的區別,這是後來衍生出的討論。

 

年紀小的時候感覺沒有那麼強烈,整體來說臺灣社會就是認為嫁娶才是王道,對已婚有小孩的人總是有很多的寬容,單身的人多作一些事理所應當天經地義。

 

親愛的,我認為這就是一種不尊重,不尊重單身的人也有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想法。

 

今天假設我站在同樣的立場,我會去的,因為我覺得大家同事要互相幫忙,但我要強調,那不是義務,我並不以為在私人機構,老闆會因為你家中有老小就可以不用出差。這樣講或許有點刺耳,畢竟我身邊該嫁的嫁、該娶的娶,把心中的實話講出來太不明智了!!但我心中誠然就是作如此想,有交情當然大家幫忙理所應當,我也會作得毫無怨言,討厭的人就算她懷孕她單親媽媽拖著三個小孩實在走不開身我也會覺得關我屁事啊。

 

所以我想我們應該把重點擺在交情夠不夠,而不是因為「家庭」的光環實在是太耀眼太神聖了,而「照顧小孩」又是多麼繁重辛苦的一件事(就算我沒生過我也知道繁重辛苦啊,就是因為這樣我才不想生啊)。

 

誠如我說的,即使我沒有人類的小孩,我也是想要跟我的貓女兒朝夕相處。

 

只能說我們彼此的價值觀大概相距有兩千萬光年左右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song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