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深深地體會到
像我一樣
看房子三天就下訂是一種神經病的行為
千萬不可學習
如果沒有考慮到未來可能要賣的問題
那麼地段我就不會放在那麼前面考慮
但誰知道我會住多久
所以考慮的順位就變成地段、建材、格局、價錢、住戶
(其他的小細節我不在乎)
其他部分都可以清楚明白地看見
但建材這一部份心中一直都有疑問
因為是成屋了
我們又不是建築方面的專業
所以基本上真的很難看出主結構有沒有問題
還好很幸運的是
後來來幫忙看的人覺得這房子還不錯
真是鬆一口氣呀
買房子真的有很多小細節要注意(要不然咧??)
至於房貸方面
果然要仔細比較喔(花上一天的時間研究各家房貸是值得的)
而且建商很差勁
完全沒有提供目前優惠房貸(比目前各家銀行軍公教優惠都還要低)的訊息給我
實在是很圈叉
難道他們會不知道這件事嗎??(屁啦!!!)
最後房貸就交給鄭先生在玉山銀行工作的朋友去辦
(死也不要交給和建商合作的富邦銀行!!!)
所以呀很多手續費什麼的都會幫我們想辦法省下來
不無小補
可能我看起來很隨便的樣子
是
我是很不拘小節
但這種幾百萬的事
難道我會傻到去網路上比較一下都不會嗎??
作業務賺錢是很重要
不過連這種基本該告知的優惠都不告知的話(明明知道我可能會符合資格)
只是會讓人覺得這家公司不可信任而完全不予考慮罷了
還有星期五吃飯時
鄭先生的男性朋友說:
「房子是妳的名字吧?雖然平日看起來傻傻的,但這種該聰明的時候可不要傻喔!」
哈哈
當、然、是、我、的、名、字、呀~~~
不要說鄭先生只是我男朋友
不要說這房子本來就是我買的
(是有向鄭先生家借錢不過我會還呀)
就算是夫妻
目前我也是分別財產制的忠實擁護者啦!!
(媽的以前那是什麼爛法律啊,要結婚的人一定要研究一下夫妻財產的問題!)
結婚前一定要簽書面契約
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夫妻財產制
(因為台灣的法律本來就不是站在女生那邊了女生當然要自立自強多注意呀)
萬一將來要離婚已經很慘了
還要在那邊搶財產
才真的是一個慘到爆燈
最後
只剩下最後一個點需要考慮
就是房子剩下的兩間房間到底要不要出租的問題
(車位是一定會租)
頗猶疑
房貸的壓力是不大
所以不出租也沒關係
但鄭先生擔心我一個人住太寂寞了
但又擔心房客和我處不好......
我自己也是很猶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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