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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今天回去辦身分證(第幾次了啊我?!!!!!)
因為將來也有把戶籍遷來台北的打算(據說房屋稅會比較便宜)
到時候會再換一次身份證
今天我看著戶政事務所貼在櫃臺旁邊的告示
如果要換身份證就要用一年內的照片
一時之間突然覺得
嗯......
戶籍遷到台北的時候
順便叫鄭先生來跟我辦結婚登記好了
要不然如果超過了一年
還要再拍一次照片
再換一次身份證
豈不是很麻煩嗎??
我猜......
沒人會因為這種蠢理由結婚的......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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