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的心情是很開心的


但到了現在


卻有一朵烏雲飄過來


心情大受影響





雖然並不是自己的事


但真的覺得那位朋友很可憐


如果有一件事(非常嚴重的指控)


A說B作了,而B說他沒作


在沒有可以支持B作了這件事證據的情況下


做為老師的立場


難道你能當法官宣判B有罪無罪嗎??


我想最好的辦法就是交由警方和司法機構來處理吧??


在未有任何調查之前


媒體只採信A家長的說法豈不是太好笑了??





從一開始就覺得一定要交給警方處理的事


不知道到底那些上級官僚到底要學鴕鳥躲到什麼時候??


就是你們這種遮遮掩演的態度


才讓人覺得一定有什麼


才會讓人家有作文章的空間


懂嗎?!!!


有作就是有作


沒作就是沒作


讓司法去講話


你教育機構搶人家的工作搶屁啊


不要想試圖營造烏托邦的假象


不要以為你該死的行政考量比司法力量還要大


學校不是用來調查這些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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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ong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