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雜 (661)
- Apr 05 Sat 2014 20:54
休息一下,再出發!
- Apr 03 Thu 2014 23:00
有時我真懷疑本國總統是不是法律人??......
馬英九總統傍晚接見將參加「2014博鰲亞洲論壇」的我方代表團,對於外界認為兩岸服貿協議一旦生效,因為議定了就不能改,若對台灣產業造成傷害,上車卻不能下車要怎麼辦?馬英九說,「其實有很多可以下車的機會」。他強調,在我們學法的來講,任何契約都可以終止,就算沒有規定也可以,「就像婚約,不能說結了婚永遠不能離婚,沒有這個道理」。
馬英九說,有的人不了解,以為上車就不能下車,沒那麼嚴重,不過,「若還沒上車就打折扣,以後對方也不想和你談。」馬指出,服貿協議第8條可緊急磋商、第11條有安全與公序良俗的例外條款、第17與19條有1年後可以檢討、3年後可以調整承諾的項目,第23條只要雙方合意可以修正。最重要的是,根據ECFA第16條還有終止條款,只要有意願要終止,可以先通知對方,若磋商不成,最快180天後就可以終止。
馬英九晚間也在黨中央主持中山會報,據轉述,馬英九說,服貿協議通過生效以後,其實還有六個煞車(機制),包括在服貿本文中的第8條(緊急情況的磋商)、第11條(國安問題的例外條款)、第17條(滿3年承諾表的修改)、第19條(一年後每年檢視)、第23條(修正條款),及ECFA協議的第16條的終止條款。馬強調,如同服貿這樣的重大政策,仍會傾聽民意,穩健、冷靜地繼續推動。
國民黨立院黨團也在會中報告,民進黨在本會期已36次杯葛或霸佔主席台,明天可能是第37度霸佔主席台,這樣的杯葛手段已成為常態,但是國民黨團還是會繼續穩健面對、逐步推進。另外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今天第三度請辭,仍被秘書長曾永權慰留,據轉述,今日的中山會報上,與會者均極力慰留林鴻池。馬英九也特別慰勉林,因為這會期特別辛苦,要大家多給林鼓勵。(晏明強/台北報導)
- Apr 03 Thu 2014 22:34
破解網路上各種服貿攻擊(歐巴桑版)
- Apr 01 Tue 2014 23:11
再次感謝張大哥的美言
- Apr 01 Tue 2014 00:06
我此生聽過最好笑的愚人節笑話就是黑道罵警方瀆職
話說
一個心心念念要跟中國統一的人
挺馬英九
挺服貿
可還真是「很有說服力」喔
(說服我們繼續反服貿這樣)
另外張先生又說:「我會幹這種事情嗎?」
我個人是很難回答您這個問題......
因為看起來......
好像也不是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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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攻立院 張安樂:有人動手 一定還手
新頭殼newtalk.2014.03.31 劉奕霆/台北報導
台灣勞工福利聯盟今(31)日上午舉辦記者會表示,明天下午1時30分將在監察院發起「要工作、要生存、要服貿」的活動,召集各行各業的勞工站出來「挺服貿」,並前往立法院與學生對話、溝通。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下午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並強調明天的活動目的並不是要製造衝突,「我們絕對不會挑釁對方,言語粗暴可以,但不要動手;如果動手打人,我們一定還手」。為了不要模糊焦點,張安樂說,他不會出席明天的遊行活動。
張安樂表示,不管是要靜坐、上街頭,這都是學生的權利,他相信誰年輕時都想要做一番事業;但他指出「某幾個同學的行為不可取,他們可以變英雄,可是這2個人成為英雄的代價不可以是全台灣人民的幸福。」
台灣勞工福利聯盟召集人王裕文下午也出席記者會表示,明天下午1點半會召集勞工在監察院集合,人數會超過1千人,至於到底有多少人,他表示不能確定;而明天活動的訴求是和平、理性跟學生對話,不能只有學生的聲音,沒有勞工的聲音,希望學生可以聽聽勞工的聲音。他說,「對於學生的意見,我們表示肯定跟尊重,但不代表一定要聽你的,我的意見就不接受。立法院是全民的地方,學生可以在那裏表達訴求,那我們也可以。」
至於318學運的前幾天曾發生飆車族到場鬧事,也被外界質疑是張安樂在幕後主使,對此,張安樂回應是媒體素質的問題。他說,當天只是飯後聽到有人去立法院抗議,所以過去看一下,而且飆車族是來挺學生的,只是手段比較激烈。他還說,「我會幹這種事情嗎?」
明天是否有可能故意製造衝突讓警方有機會驅離議場內學生?張安樂指出,明天的活動目的並不是要製造衝突,「我們絕對不會挑釁對方,言語粗暴可以,但不要動手;如果動手打人,我們一定還手。」
- Mar 30 Sun 2014 21:36
寫在330之後
由學生主導的活動卻展現出高度的自治和理性
用卑賤的理由攻擊他們的人(例如一切不過只是民進黨動員)
我覺得你們其實就是侮辱了你自己
因為你的腦袋裡只充滿了發給你走路工你才會去遊行的算計
所以你就看不見
他們的堅持
他們的理想
他們為了自己的未來做的每一分努力
文字來源: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30874.A.260.html
- Feb 09 Sun 2014 23:54
高麗菜之年
這次的過年提早了幾天回去
本次的採買和烹煮主要由我負責
還沒回去之前由鄭先生一日三餐地提醒婆婆不要買任何東西
所以我回去時不過是看到了:
兩顆大白菜(人家送的)
五顆高麗菜
三包香腸(人家送的)
一塊鹹豬肉(人家送的)
一隻土雞(人家送的)
蜜棗一箱
柑橘一箱
蘋果一層
基本上這些跟往年的年菜大軍比較起來實在只是一塊蛋糕
所以我很知足也很感恩
主要需要消滅的敵軍就只有高麗菜們而已
今年的生存重點就是
- Dec 16 Mon 2013 20:54
劉寶傑:沮善與養奸
劉寶傑:沮善與養奸
高雄市鳥松區大竹里里長鄭勝利,拒絕不肖的業者在該里傾倒廢棄物,並多次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結果違規業者不但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與制裁。竟然還在今年的6月4日,攜帶棍棒侵入鄭勝利家中,將他活活的以亂棒打死。
台鐵駕駛蔡崇輝駕駛的太魯閣號於去年1月1 7日撞擊違規砂石車,他為保護全車乘客,一直緊握煞車,直到車毀人亡,無法留下全屍。當時政府明令褒揚,入祀忠烈祠,全台300多輛台鐵列車在1月30日上午8時30分,同時鳴笛,向蔡崇輝致敬。但事過境遷之後,銓敘部卻認定,由於蔡崇輝的大體沒有在駕駛艙中,因此他是逃生不及而非冒險犯難致死。家屬提起行政訴訟亦遭台灣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這二個看似不相關的事件,其實都在形塑一個價值觀,如果公務員為了盡忠職守,付出寶貴生命,但其結果是這個社會無動於衷,這個社會默然以對,這個社會完全不在乎他們的生命價值,讓他們的死輕如鴻毛,那麼誰會願意為他的工作盡責,誰會願意為公眾賣命。如果為公眾而亡是蠢蛋,得不到一絲的肯定,這個社會肯定只會愈來愈墮落與混亂。
我從來不相信道德是絕對不變的,一個社會的是非對錯不是鐵板一塊的原則,而是這個社會怎麼集體評價我們所面對的人、事、物,一個社會的集體肯定與集體的處罰才是決定這個社會是非對錯標準的依據。所謂「當賞不賞,是為沮善,當罰不罰,是為養奸」,讓沮善養奸成為無可逆轉的趨勢,我們就只能看著邪惡不斷的伸入社會各個角落,而良善只能明擇保身,黯然不語。
銓敘部認定蔡崇輝是逃亡來不及而死的理由是,蔡崇輝的遺體在駕駛艙和客車車廂之間的走道,左小腿留在駕駛艙,顯有危難時逃跑的意圖,並非明知要付出生命代價堅持到最後一秒,不符合冒險犯難的標準,台灣最高法院審理時還問「誰看到蔡崇輝堅持到最後一刻?」
看到這些高官與法官的見解,令人無言,令人悲憤,如果一個人的左小腿留在駕駛艙,請問,這個人還能跑嗎?他如果已經跑到了駕駛艙與客車車廂之間,左小腿還會留在駕駛艙嗎?這個人如果真急著逃跑,當時他有5秒的反應時間,左小腿會卡在駕駛艙與身體分離嗎?更不要說當時的証詞,鳴笛聲直到撞擊那一刻才停止,當一個人為了拯救全車的乘客,拉住煞車到最後一秒,結果卻是被行政官員與法官說風涼話,他是跑太慢,而不是為了盡忠職守,還有比這更羞辱人的說法嗎?
的確現場無法還原,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們,蔡崇輝是否明知要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緊握煞車器到最後一刻,但我們可以看到一件事,就是當你死後,銓敘部與法官會極盡挑剔與咬文嚼字之能事,對不起,你提早離開了0.1秒,這0.1秒,你不配當英雄,對不起你的大體不在駕駛艙內,雖然你的左小腿在,但那不能証明你沒有逃跑的意圖。我們無法知道真相,但我們會知道這個社會怎麼評判這件事,怎麼評判因公殉職的價值。
當我們執法的公務員有意無意的縱容違法者,對排放有毒汙水的有錢有勢業者,不是對他們視而不見,就是罰以不痛不癢的低額罰金,但保護自己鄉土的里長無法予以保護,對因公殉職的人員,極盡吹毛求疵之能事,這樣的態勢發展下去,你能想像台灣未來的面貌嗎?
- Nov 29 Fri 2013 20:11
言出必行是做人基本的道理唷!!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NewsID=5457
記者張昱傑、林書賢、王智萱/桃園報導
桃園縣蘆竹鄉鄉代王貴芬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一案,今天王貴芬遭到檢方約談時因為壓力太大下跪道歉,對於是否動手打人卻推說忘記了。護理師同事爆料指出王貴芬不只要求3名護士,而且需每天不休息專門照顧王貴芬父親,當天護理長想讓護理師短暫排休,王貴芬卻非常生氣並衝進辦公室把資料掃落在地,隔天就動手打人。
打了護理人員2巴掌,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28日遭到檢方約談,再度收起打人態度露出委屈臉孔。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我可以跟長庚下跪嗎?求他們,我可以跟長庚下跪說,求你們好好,拜託,不要因為我的因素,求你們好好照顧我爸爸。我把我爸性命看的比我還重要,如果我爸不在,我就會不想活了。」
同一時間,被打的李姓護理師以及承辦案件的2名員警也到案說明,就是要釐清事發經過。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我說過啦,出手就是不對。」
記者:「那你有沒有動手。」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出手就是不對。」
- Oct 12 Sat 2013 22:34
無臉男
(好啦我人生真的很無聊)
- Oct 10 Thu 2013 12:44
再看兩百遍還是很好笑
- Sep 20 Fri 2013 10:59
拔一條河
- Aug 25 Sun 2013 23:21
好聽又感人
鄭先生熱愛各類實境節目
舉凡相親到唱歌皆不錯過
以致於我也會斷斷續續看上一兩段
我冷淡
對歌聲亦不很感興趣
不過偶爾還是會有這種
讓我熱淚盈眶的時刻
- Aug 23 Fri 2013 15:13
我希望......
這是最近看的幾個連結
「毒物專家絕不買的黑心商品」這本我有買(重點可點此)
最近可能會買的是「毒家陷阱:那些你以為對的,卻毒死你的錯誤生活方式」
基本上
我律己並不很嚴
三分之二以上外食也不是真的過著什麼無毒生活
但是對於一般食品安全和環境安全的知識應該還稱得上及格
也盡量簡單生活
所以我希望這輩子都不要有人再送我們東西
- Aug 22 Thu 2013 00:58
臺灣真是殺人犯的天堂!!!!!!
這新聞告訴我們:
在臺灣你只要在法庭上裝裝白癡就可以永保安康
還有臺南那件案子說的實在是至理名言:「在臺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但真的
真的
敢寫出這種判決的那些人
你們千千萬萬不要忘了這案子
一直到死前都應該問問自己是否於心無愧?!!!!!!!!
姦殺葉小妹免死 總長提非常上訴
淫狼開庭善辯 卻被當低能
葉小妹父親昨感慨說:「希望這次司法能站在正義的一方,判他(林國政)死刑,不要再讓家屬失望。」
更審刑度不能更重
最高法院回應:「等收到非常上訴書,會依法律程序處理。」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告不利的非常上訴案件,更審刑度不能對被告不利,亦即若原確定判決判無期徒刑,非常上訴的結果,就不能改判被告死刑。
林國政曾因犯下兩起性侵案,入獄服刑十二年,前年三月獲准假釋不久,就再犯兩次竊盜案,另侵犯三名女性,其中就讀國二的十四歲葉小妹,慘遭林男性侵後勒斃且勒到舌骨骨折。
一、二審都痛斥林國政泯滅人性、手段兇殘,且長庚醫院鑑定報告指林男矯治困難,因而判處死刑;不料,最高法院卻自行推翻醫師專業鑑定結論,認為林男當時精神狀態驚恐,鑑定結果可能失真,改採一審的觀護人鑑定報告,今年六月以他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定讞,引發各界譁然。
靠觀護人報告逆轉
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最高法院所依據的觀護人調查報告,說是「花費一個月」時間調查,實際上只有約五小時十一分鐘,該報告指林國政智商僅七十六,智能低下,且有治療矯正可能,但事實上,林男冷血殺人後,與法庭內三警員交互詰問,言詞犀利,更一審時,林男還指摘測謊、法醫、精神鑑定等三報告有誤。
- Aug 02 Fri 2013 15:33
清雜物也可以很公益
這個活動原訂2013/7/31截止
現在延長到2013/8/31
門市多在台北
各地也有揪團一起寄的
我是不會撿貝殼
不過書架上有別人送我的一個
有空去海邊會再把它還給大海
請大家也不要再撿貝殼了
那只會在你家長灰塵而已
連結的這篇文章把回收方式寫得很清楚
書的話我大概去年捐了一些給新成立的圖書館
- Jul 27 Sat 2013 15:27
陷入瘋狂的前兆
從去年還是前年第一次清出一大袋東西捐給光仁的那刻起
我就決定盡量不要買下或接受我日後會後悔的物品
但理想如此
現實卻是我們常常要幫別人賣東西
鄭先生常常要幫朋友賣失寵的名牌
他姊姊搬家後留下的東西也在我家放了幾個月
除了少數我真的需要的物品外
我很討厭用別人的二手物品
因為挑選也是一種樂趣
不斷接收別人贈與的東西自己就沒辦法買東西
這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我要用的東西我應該買個最合我心意的
而不是這個東西只要有實用功能就好
如果我的個性是
可以灑脫地拿個垃圾袋把所有東西裝起來丟掉
那我也不會這麼痛苦
- Jul 26 Fri 2013 16:13
[轉貼]狂犬病 Q&A
因為國內狂犬病的疫情資訊太少、太慢,在政府公告更及時的資訊前,我為大家可能最關心的問題,整理一些Q&A,給關心或擔心的大家參考,有錯誤歡迎指正,並歡迎轉載。
這是2013/7/26 版,我會儘量以我所知的狀況,更新內容在Mobil01 的動物寵物版。
狂犬病雖然可怕,但是沒有因為民眾的無知或恐慌所造成的傷害可怕,希望這些資訊對台灣的疫情控制有所幫助。
葉力森 臺大獸醫專業學院兼任教授
Q: 狂犬病是從狗傳染的嗎?
A: 不!這類病毒不僅感染狗狗,事實上所有的溫血動物都會被感染,在許多國家,人類被貓、蝙蝠,甚至野生動物咬傷所造成的感染數量,甚至還超過被狗咬傷的感染。
Q: 人被染病動物咬到,就一定會發病死亡嗎?
A: 不是的,相較於其他動物,其實人對於狂犬病的抵抗力還比較好:在不治療的情況下,被染病的動物咬傷,也只有不到40%的人會發病,只不過一但發病,死亡率就接近100%。相對的,如果能在被咬後及早開始治療,幾乎都沒有事情。
Q: 狂犬病如何在動物之間傳遞?
A:在病毒進入腦部及唾液腺時,動物會失去正常生活及運動的能力,並有狂暴傾向,最主要藉由咬傷或抓傷(舔爪子使爪子帶有病毒)其他動物而傳染。因為動物的群居習性,狂犬病一但發病,會在一段時間內殺光幾乎所有同種動物的群體,然後藉由咬到不同種的動物,或在少數並未死亡的保毒動物體內,繼續傳播開來,所以它一但進入野生動物族群,是最棘手的。
Q: 現在台灣的疫情嚴峻嗎?
A: 因為染病鼬獾的時間橫跨已超過一年,並出現在不同的地區,代表病毒在島內鼬獾族群中已廣泛散佈,所以情勢非常嚴重。
Q: 那狀況還會更糟嗎?
A: 當出現鼬獾以外的病例,情況就更嚴重,因為代表有更多的動物帶有病毒。但是最糟的狀況是開始出現狗貓病例的時候。
Q: 狗貓的病例真的會出現嗎?
A: 很不幸的,機會很大。台灣有一種特殊狀況,就是除了野生動物及寵物之外(牠們沒事不會有機會碰在一起而造成傳染),還有數量不少的街狗街貓,及被人惡意遺棄在野外的流浪狗貓,一但這些動物受到感染,傳播給人類的機會就大增了。
Q: 對於寵物該怎麼辦?
A: 千萬不要在這個時候遺棄家中的寵物貓狗,這只會讓情況更惡化。應該儘快帶牠們注射狂犬病疫苗(完全不出門的幾乎完全沒風險,但還是以注射較佳,至少鄰居比較安心)。根據家畜傳染病防治條例以及動物保護法,為寵物登記並接種狂犬病疫苗本來就是飼主的責任,但是因為主管機關的怠惰及不重視,台灣的寵物登記率及接種率,大概從沒有超過百分之十,離狂犬病防疫門坎的70-80%,差得太遠。另外依照動物保護法,狗狗出門,都應有主人伴同,這樣牠們莫名其妙被感染疾病或走失的機會就大大減少了,從今天起,做一個負責任又守法的飼主吧。
Q: 對於流浪的狗貓又該怎麼辦?
A: 無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光靠捕捉及撲殺流浪狗貓從來都無法達成防疫的目的。真正要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還是要靠嚴格並持久的寵物管理,包括登記、絕育及植入晶片才做得到,可嘆的是台灣從來沒有做到這一點,到今天許多縣市連動物保護員都是兼任的,遑論落實法律。
對於目前暴露在危險前線的流浪動物,有人餵養的應請餵養人協助儘快注射疫苗並戴上可靠的標示,無人照顧的狗貓以及野生動物則應該優先考慮大規模投以疫苗餌劑,以增加免疫防堵率。對於疑似有神經症狀的,就應通知當地動物防疫單位,以儘快移除、檢疫,或安樂死後加以檢查。
如果投以疫苗餌劑不可行,在疫情嚴重的地區,只好局部採用補捉、留置檢疫,甚至補殺的方式,但因此所需的專業人力、物力、留置空間,以及藥品等問題,需要完善準備,衍生的社會成本,也要列入專業考量:如果有一天需要大量撲殺狗貓,無疑是台灣當局長時間忽視防疫、對於寵物管理怠惰不作為所造成的最大悲劇,農委會難辭其咎!
Q: 看到不尋常的野生動物,或被野生動物咬傷怎麼辦?
A: 這段時間請千萬不要與野生動物作任何互動!事實上,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精神,民眾本來就不應豢養或食用野生動物。
如果見到野生動物屍體,或野生動物在不該出現的地方亂晃、行為奇怪,應通知當地動物防疫單位。
萬一不幸被野生動物咬傷,而動物疑似有神經症狀,應即請防疫單位補捉後安樂死並送驗,無論結果如何,被咬者最好在第一時間開始狂犬病的免疫治療程序。如果動物沒有症狀,應由防疫單位協助捕捉並隔離檢疫至少十天以確認無病。
如有任何疑慮,被咬者都可先行進行免疫治療。
Q: 被不明或他人養的狗貓咬傷怎麼辦?
A: 如果動物出現疑似神經症狀,應儘量在不接觸動物的情況下不要讓動物跑掉,並立即通報動物防疫單位對動物作檢驗。同時向醫療院所尋求是否開始接受免疫治療。如果動物並無生病跡象,仍應隔離檢疫(可詢問動物防疫單位或獸醫院)至少十至十四天,以確保安全。(被似健康犬貓咬到,或觀察期間,是否須要立即接種免疫球蛋白及疫苗,視動物的行為、當地是否有狂犬病、或咬人時的情況而定。)
Q: 被咬傷後的免疫治療程序為何?
A: 依照世界衛生組織於2004 年的狂犬病專家諮詢委員會第1 次技術報告及美國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對可能染有狂犬病毒傷口處理之建議,以下方式可以有效防止發病:
1) 立即清潔及沖洗傷口:立即及徹底地以肥皂及大量水清洗傷口15 分鐘,然後以優碘或70%酒精進行消毒。
2) 被患有狂犬病之動物抓咬傷後,儘快地將人類免疫球蛋白(HRIG)浸潤注射於傷口,以中和病毒,並於另一不同部位,接種疫苗,引發其自動免疫力
3) 人類狂犬病免疫球蛋白(HRIG)應與疫苗同時施打,最遲不要超過首劑疫苗施打後7 天,只可單劑使用,使用劑量20 IU/kg,儘可能地以浸潤注射傷口為主,剩餘之免疫球蛋白注射部位應盡量遠離疫苗施打處。若兒童多處抓咬傷,可以無菌鹽水2~3 倍稀釋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使其體積足夠應用多處傷口。(此為被動免疫)
4) 如果可能的話,避免縫合傷口,但當傷口縫合是無法避免時,應在免疫球蛋
白浸潤注射傷口數小時後再進行縫合,這將可使抗體在縫合前能夠在組織內充份擴散,其它的治療,例如抗生素、破傷風疫苗或破傷風免疫球蛋白的施予,應如同其他抓咬傷口的處理一樣。
5) 主動免疫:疫苗最好於三角肌部位以肌肉注射方式接種五劑;第一劑儘可能
在被患有狂犬病之動物抓咬傷後即注射(與單量的免疫球蛋白同時接種,但必須在不同之部位注射),其餘的則在第一劑注射後第3、7、14 及28 天施行。
Q: 被自己養的狗貓咬傷怎麼辦?
A: 如果你是個負責任的主人,狗貓沒有放出外面亂跑,即使還沒有打預防針,風險還是很小,只需一般性找醫生處理傷口就好。但還是要好好觀察動物的健康狀況,並且帶牠儘快打預防針。
Q: 每個人都要打狂犬病疫苗嗎?
A: 不要以為人類打狂犬病疫苗很輕鬆,它的基礎接種需要連打三劑,其實還滿痛的,有些人還會發生一些副作用。其實雖然台灣已被宣佈為疫區,但只有會密集接觸野生動物的人員才需要優先施打。基於台灣環境的特殊性,流浪狗貓受感染的機會不小,我建議政府現在就應開始為獸醫師、動物防疫人員、捕犬人員、動物收容所、消防隊、愛心媽媽等族群開始施打。
給政府的善意提醒checklist
迅速依法成立中央狂犬病防疫處理中心,統一事權,訂定各種標準作業程序,並有效的公告周知。
公告最新監控疫情。
公告民眾通報疫情的電話。
了解疫情的嚴竣,防疫措施要走在前面,不要跟著疫情後面跑。
監控調查野生動物疫情,找出最初的防疫缺口並迅速補強。
迅速了解野生動物投以疫苗餌劑的可行性及優缺點,迅速進口投放。
第一線防疫人員以及與動物會接觸的專業人士,速打狂犬疫苗。
隨時維持足夠的動物用疫苗,增加注射站。
各縣市狗牌多不牢固而極易脫落,應速改善,尤其是要提供已注射街狗街貓標示使用的。
辦理獸醫師及收容所及愛心媽媽講習或提供資訊,教導可疑動物之辨認與處理標準流程。
第一線防疫人員(消防隊、動保員、防疫員)之處理狀況SOP。
補犬單位針對流浪動物,在不同防疫時期,或特定區域,具有特定狀況者的捕捉標準。
準備收容及檢疫動物的空間及人力。
頒佈標準的安全捕捉動物、人道安樂死程序,確認安死藥劑存量。
可疑動物遺體的標準處理程序。
- Jul 24 Wed 2013 23:02
[轉貼]我的虎斑貓 (前傳)
在mobile01的連載
挺好看的
因為我喜歡的貓就是這樣
強悍又充滿野性
又話說
在所有貓咪花色之中
虎斑的確是最容易有這種個性的
公的黑虎斑真是極品
好幾次看到哭
我真是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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