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富少迷姦女子的社會新聞很熱門

看蘋果日報相關新聞的留言簡直會感覺臺灣快要亡國

怎麼多數都是那麼下賤的留言

說男生迷姦對方有錯但那些女生也是活該

用各種不堪入耳的言語攻擊女性的性徵

 

 

我很生氣

跟鄭先生發表了一大篇演講

人會為了喜歡/愛上床

人會因為對方的容貌/肉體上床

人會因為追求錢/權力上床

這些全都叫作合意性交!!

就算她是抱著想嫁入豪門的心願跟人上床那又如何??

那是跟你八竿子打不著關係之人她的自由!!!!!!

為了錢上床很骯髒嗎?

我看有些男性上酒店找樂子的時候好像並不是這麼覺得耶

上網找「茶」喝的時候難道也是為了找尋真愛嗎??

還是跟未成年少女援交的時候其實是要尋找靈魂伴侶??

 

 

迷姦就是下賤

要是像這些人說的錢那麼無往不利

富少就應該大大方方地合意性交誰都管不著

但他是迷姦

迷姦就是犯法

合理化他的行為只會讓人覺得這些人很可悲

 

 

鄭先生簡單地回應:「妳管他們喔?他們就是由愛生恨嘛,自己把不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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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ong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