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晃時看到的文章
覺得當義工的人真的很堅強
像我這種軟弱的人是沒辦法去的
應該會最後精神崩潰然後大潑一堆人硫酸吧
聯想到最近有很多不解的事
就是不明白為什麼很多人都把自己的簽名當個屁
明明在簽約當時就已經白紙黑字寫明而且法律也是這麼規定的事
現在又要來一一地推翻
那妳當時簽名簽個屁啊??
於是跟鄭先生抱怨
「為什麼這世界有這麼多不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廢物?!!」
套用一句此連結留言版上的名言佳句
當初有人拿刀拿槍逼你們養貓咪嗎???!!!!
同理
當初有人拿刀拿槍逼你們買房子嗎???!!!!
當初有人拿刀拿槍逼你們結婚嗎???!!!!
當初有人拿刀拿槍逼你們生小孩嗎???!!!!
拜~~~~託~~~~
年級都一大把了行為還像個小孩怎麼不趕快去申請無行為能力宣告啊??
最後的感想就是
生在一個鄉愿的國家
我們這種說話算話肯為自己言行負責的正常人還真是衰啊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