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婚禮就有很多有趣的事可講。


我大學的時候因為不會畫畫,有時會拜託一個體育系的女生幫我畫,這女生個性非常天真率直,我記得皮膚也是很不錯的,我個人蠻喜歡她。


最近方亮亮跟我說:「喂!妳看過小臻的婚禮照片了嗎?」


「沒啊!怎樣嗎?樣子有變嗎?」當時戴小綠頗漫不經心。


「嗯……」方亮亮考慮了一下,說:「我覺得很像女王。」


「喔!這樣啊!」再度地漫不經心。


後來看了卻大為震驚,把方亮亮找來劈頭就說:「妳說這個裝扮叫做像女王?!妳講話蓋麻要那麼委婉那麼修飾啊?!這根本就是親、家、母的裝扮好嗎?!」


明明皮膚不錯粉卻擦得很白,身上穿的是走成熟冶艷風的黑金色搭配,嚴格來說,如果我以成熟冶艷來形容,也已算是非常禮貌客氣的用法,就是看了照片後會覺得「她的朋友都在蓋麻」的那種情況,猶記當時我因為太過於震驚而告訴鄭先生此事,鄭先生端詳了照片一下,然後說:


「新娘子是哪一個啊?……該不會……是中間這個吧?……」


從此以後,我覺得新娘禮服還是以白紗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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